複混肥包裝的五大“陷阱”
來源:中國化肥網 作者:海真 發布時間:2009-05-04 閱讀次數:4385次
1、在企業名稱或商标名稱上故設陷阱
有的小企業,為了獲取高額利潤,采用“借船出海”的辦法,故意把大型複合肥企業的名稱作為自已的商标名稱,或用知名品牌的商标作為自己企業的名稱,或将自己産品的商标故意注冊成與知名品牌諧音,以此誤導農民朋友上當。
2、在産品工藝的标注上故設陷阱 有些小企業生産的是工藝簡單的複混肥,卻偏偏在包裝上标注為複合肥,賺取超額不法利潤,坑害農民。
3、在産品技術的标準上故設陷阱
許多小型企業利用農民崇尚國外先進技術的心态,在包裝上冠以采用美國技術、挪威技術、加拿大技術、德國技術等,其實這些小企業的生産技術簡單得很,欺騙了許多消費者。
4、在産品養分标注上故設陷阱
複混肥的主要養分是氮、磷、鉀,若每種養分的含量是15%,則總養分應為45%。一般而言,允許含量有一定的誤差,正規的生産廠家會标明總養分±1.5%。但有些小企業在包裝上的标注改為單一養分±1.5%,則總養分少了4.5%。還有一些小企業甚至将鈣、鎂、硫等自然帶進的各種中微量元素的含量也算進45%的總養分含量中,使氮、磷、鉀的含量更低了。
5、氯基複合肥(氯化鉀型)和硫基複合肥(硫酸鉀型)的價格、施用範圍和應用效果有很大區别,購買時要注意區分
硫酸鉀型肥料比氯化鉀型肥料價格要高,某些蔬菜、煙草、水果等限量用氯的作物上使用氯基複合肥可能會影響産品的品質。因此,要根據所種植的作物酌情選擇。
6、在産品監制的标注上故設陷阱
一些企業利用農民朋友認為國家重要行政部門或執法部門監制、質檢産品是好産品的心理,在包裝上虛假标注“某某技術監督局監制”、“國家農業部推薦産品”、“某某質檢所認可産品”、“農業部肥料質檢中心推薦産品”、“全國肥料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定期檢驗産品”、“國際農業博覽會名牌産品”等等。(海真)